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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 法规适用
内容 2012年8月9日发布了《江苏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》;2022年8月2日发布了《江苏省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》,后文是否取代前文(前文废止)?前文规定了新入职的统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,后文未见具体规定。
提交时间 2023-06-30 09:04:04
受理回复
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
回复日期 2023-06-30 17:37
内容回复 您好!《江苏省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》(以下简称“制度”)制定依据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》和《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》,目前每三年进行一次修订,有效期止自动废止。2016年4月,根据国家统计局《关于“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”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》,各省市陆续取消统计从业资格报名和证书颁发,改为组织开展统计从业人员岗位知识培训和继续教育。根据相关规定,制度中已取消新任统计人员“持证上岗”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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